為進一步推動《反有組織犯罪法》深入民心,營造全民尊法、學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濃厚氛圍,在《反有組織犯罪法》實施三周年之際,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深入開工社區開展專項普法宣傳活動,將“明法”移動課堂的法治力量傳遞到千家萬戶。 法官干警通過發放普法宣傳單、提供現場咨詢等方式,向社區居民普及《反有組織犯罪法》實施的目的意義、主要內容以及黑惡勢力的定義等,以貼近生活的典型案例為切入點,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讀有組織犯罪的概念和常見類型,引導居民自覺抵制和防范有組織犯罪的侵害,普及舉報方式和途徑。 初審:張立蘊 復審:韓鐵英 終審:曹夢南 |